一是安全风险意识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缺失。没有识别苯的易燃易爆特性和苯罐内的爆炸风险。二是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进罐作业应使用防爆工具,但现场作业人员使用的钢制扳手、电钻等工具均不防爆,受限空间作业中仅在人孔处进行了检测,且没有进行连续监测。三是变更管理缺失。在事故企业和承包商确认浮盘无修复价值、决定更换时,原施工内容已发生了重大变更,但施工方案却没有 进行调整,没有进行新的风险辨识和增加新的风险管控措施。
1.企业定期检查的人员应经过国家认可的防爆电气相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具有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第三方检测人员应取得国家认可的防爆电气相关培训合格证书。2.分为企业定期检查和第三方检测。第三方检测包括初始检测和定期检测。初始检测采用全面检测的方式。定期检测应在一个检测周期内实现全面检测。3.企业定期检查的周期不超过1年。对于固定安装于危险场所的在役防爆电气设备,第三方定期检测周期不超过3年;对于危险场所使用的移动式防爆电气设备,第三方定期检测周期不超过1年。
是一种特殊的电气产品,因此国家对其制订了强制性执行标准。这是规范我国防爆电气产品技术、质量等方面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也是我国防爆电气产品生产、使用、检验的重要依据。任何一种防爆电器必须符合其标准要求,并取得防爆检验单位颁发的产品合格证《防爆检验合格证》方可进入市场。近年来,石油、化工企业的经济发展很快,对工厂用防爆电器的需求量也相对增加。产品的生产工艺较比复杂,制造难度较大,但其利益也相当大,因此制造的厂家也越来越多。
GB/T3836.15-2017、GB/T3836.16-2017虽然为推荐性标准,但是检查与维护所依据的安装、选型标准为强制性国标,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现场所有的防爆电气安装与选型均应符合GB3836系列标准的要求。人员资格。对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或定期培训,并具备相关经验和经过培训的资质证书。定期检查。定期检查的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3年。定期检查的时间间隔超过三年宜进行评定,并包含相关评定信息。
海阳防爆电气定期检测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由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电压传感器、电压电流传感器等部分或全部设备组成。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1、接收并显示被监控消防设备电源的工作状态。2、当出现故障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具备自检、打印、通讯、联网等功能。可使用iFire消防宝等信息化软件,可以及时了解故障情况。3、能监测自身电源的工作状态。4、可以监测与连接传感器和模块间的断路、短路现象。海阳专业防爆电气定期检测电压传感器:当检测的电压值高于额定电压的110%或低于额定电压的85%即报警。
1、优化产品检测取证行政审批。产品检测取证行政审批坚决不能下放,尤其不能直接交由现在的检测取证机构负责。防爆电气是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根据规定,其生产许可证、煤安证当然属于国家行政审批事项范畴。2、理顺企业和政府关系。将现产品检测取证中涉及的政府职能,坚决从检验检测机构剥离,纳入政府管理序列。国家行政机关负责产品各种证书的发放,负产品的检查、监督等执法职能,同时负责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考核、优胜劣汰等管理职能。